马志义,1956年2月生,城郊乡东马头村人。中共党员,大专学历。1974年4月至1978年7月,在杞县酒厂工作,任团支部书记。1978年7月至1980年12月,在杞县五金厂工作,任业务科长。1980年12月至1991年12月,在杞县工商局工作,任会计、所长、股长。1991年12月至1999年5月,在城关镇工作,任副镇长、副书记、镇长、书记。1999年5月至2007年6月,在城建局工作,任局长。2007年6月至2011年12月,任政协杞县委员会副主席。
在县酒厂工作期间,任酒厂业务员,每年外销酒达150多吨。在县工商局工作期间,完成了柿园及柿园万寨绠会成立及北关大市场、城隍庙市场建设,多次被开封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、模范共产党员。在城关镇和城建局工作期间,完成了污水治理项目引进。完成了银河路、建设路、东环路及西区的开发与建设,为城关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、县城管理与建设作出了贡献。被评为开封市劳动模范,被市建委评为先进工作者。在县政协工作期间,认真履行政协三项职能,为杞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。他是杞县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届人大代表。开封市第十.十一届人大代表。